~关于保护来访者隐私,在《伦理守则》上有明确表述:
中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节选)
心理师有责任保护寻求专业服务者的隐私权,同时认识到隐私权在内容和范围上受到国家法律和专业伦理规范的保护和约束。
2.1心理师在心理咨询与咨询工作中,有责任向寻求专业服务者说明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应用的限度。在家庭治疗、团体咨询或治疗开始时,应首先在咨询或治疗团体中确立保密原则。
有时候会有来访者跟我说:“千万别告诉别人啊!”
我说:“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就算是某些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来查看咨询记录,不论他是什么身份、什么职位、持哪个单位的工作证,我都不会给他看,除非他有权利单位的书函文件,并且加盖了公章,表明为了相关案件来查阅,我会记录什么时间都有谁查阅过,然后把查阅记录和带章文件跟咨询记录放在一起。”
有时候会在公开场合偶遇来访者,只要来访者不主动跟我打招呼,我绝对不会先跟他打招呼。
有一次在商场的电梯口遇见来访者,他几乎是下意识的脱口而出,“历老师!”我礼貌的打了个招呼,说:“噢,你好呀!”他身边的友人问他,“这是你老师?”只见他尴尬的笑笑,我礼貌的告别、离开。
大家都希望在别人眼里,自己是睿智的、洒脱的、快乐的、幸福的、美好的……
有些事情,也没必要跟别人说,既无益处,也浪费时间。
所谓双重关系,就是与来访者发展出除了咨询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
中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节选)
1.7 心理师要清楚地了解双重关系(例如与寻求专业服务者发展家庭的、社交的、经济的、商业的或者亲密的个人关系)对专业判断力的不利影响及其伤害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潜在危险性,避免与寻求专业服务者发生双重关系。在双重关系不可避免时,应采取一些专业上的预防措施,例如签署正式的知情同意书、寻求专业督导、做好相关文件的记录,以确保双重关系不会损害自己的判断并且不会对寻求专业服务者造成危害。
这个规定一方面是保证咨询师的专业性,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来访者。
来访者叫咨询师——老师,这是多么尊敬的称谓。来访者努力配合咨询师,按照咨询师的要求做,如果发展出双重关系,有没有可能,咨询师利用情感与咨询师身份的双重压力,要求来访者做一些对咨询师有利,对来访者无益处的事情呢?
咨询师应该全心全意为来访者考虑,至少不要伤害来访者福祉。
在工作中,我会很清楚的告诉来访者,我们不会打破边界进入彼此的生活,我们仅限于咨询关系。
温馨提示:文章、帖子、评语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