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曾经,我与一个女子结婚,女子的母亲给了我一块地,前提是女子的母亲没有写下证明,但是结婚后,女子的母亲也同意把地让给我们修建房子,但是最后因为夫妻双方的感情不合,导致离婚,离婚时在司法写下了离婚协议,时间过了一年,女方和她母亲霸占了房子,请问这个离婚协议算不算,请问这个是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现在矛盾闹得很厉害,女方的母亲跑出来说,离婚协议不算,房子她有一半,另一半让我们分配,这个合理吗。还有以下离婚协议算不算?以上问题,修建房子时女方的母亲是同意修建,也没有来干扰,但是现在没有证据来证明女方的母亲自愿给我的地盘,修建房子是我出的钱,女方的母亲很穷。请问怎么处理,上法院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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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消除电话销售的焦虑心理
2024-11-23 10: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