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015年11月12日,在朋友再三跪求下我把自己价值15万的车抵押给担保公司借出人民币45500元整。(我与担保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汽车二手买卖合同)朋友作为担保人给我写了一张价值6万元的借条,并写明如到期未归还自愿赔偿本金一倍的违约金人民币12万元。同时借款人也向本人写了价值4万元的借条。定于2015年11月17号归还。现在担保人和借款人都到期未归还我取车需要的45500元。并且担保公司也在吹我还款,否则将把我车进行买卖处理。提问1:我现在想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可以吗?2:因借款人和担保人写的借条本金金额加起来都不够我买车的钱。但担保人在违约一栏里写明到期不还赔偿我12万,如果担保公司真的把我车处理了,我能不能向担保人要那笔违约金?3:如果担保公司把我车买卖了,我能不能同时拿向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借条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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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广州白云心事心理咨询课程
2024-11-23 16:52:00
是我还完向担保公司借出那45500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