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我爸爸因工厂倒闭,老板给了他5000块安置费(解散费),但我爸爸从07年在他名下工作,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出依法支付工资、保险等款项外,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计算标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但那老板说他没钱,说什么开工厂什么都是贷款的,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吗?注:他是私人开的那种小工厂,营业执照到明年停了,设备什么的下个月好像要清理掉了,那老板说自己没钱,说什么开工厂都是贷款的,让我爸尽管去告,我爸担心到时真的不但5000块拿不到,还要倒贴打官司的费用,还有就是我爸还担心我们提交申请,法院还没受理那老板卷铺盖走人逃走了,到时候说都没地方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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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心理咨询师
2024-11-23 20: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