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32岁,2011年我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给我续签,没有给我安排工作,也没有生活补助,我只能四处打零工维持生计。到2015年初公司书面通知我让我来办理离职,要求我把2011年到现在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都赔偿给公司,才能办理手续。我认为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就应该停交我的五险一金,不是我的过错为什么我要赔偿?再说就算赔偿我也只应该赔个人部分?我在社保网上查我的个人部分是五千多,他现在让我补偿六万,我觉得很不合理?公司让我去签离职信,日期我应该写2011年还是现在,哪个对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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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心理咨询师考试容易通过吗
2024-11-27 09: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