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拆迁赔偿问题:早年父母离异后,村里将母亲户口从父亲房产中独立出去,成为有户口和门牌号,但没有房产的情况!当时母亲打了建房申请,但村里以土地管理为由,未同意建房,仅提供了一张盖有村委会公章的信函,信函主要描述了,母亲存在申请需求单未得到许可的相关信息,以此作为日后拆迁赔偿的凭证。但如今遇到拆迁,村委会对这信函避之不谈,且仅赔偿50平米的一居室,并要求自费够买部分面积.(其它有房产村民或多或少的得到了4套房产)我觉得非常不公,但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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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美团心理热线电话
2024-11-27 11:46:09
你好,请问我怎么维护自身权益呢!现在觉得有点无奈!
村委会说按照标准,一个户口只有20平米补偿,其它的需要自费!我现在唯一能用的或许也就当时的那封信函了!我起诉的依据就是这封信函么?从法律上来讲我可以参照哪些条款呢?
标准都是按照有房产的进行说明的,类似我母亲这种特例,在现有公示中未明确说明.
我父亲这里已经补偿了!离异的时候房产归父亲,母亲没有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