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 1.黑龙江院校在山东建立校区,收费应该按哪个省份来? 2.(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64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3年9月2日 黑价联字(2003)84号) 类似如上2个可以称之为法律吗?学校公寓是否应强制按如上规定收费?如果高于规定收费算违法或违规吗?有什么处罚? 3.可以起诉学校吗?胜算大吗?学校会返还所有学生多收的住宿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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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心理咨询案例报告1
2024-11-23 09:29:05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