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我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说的压一个月工资付给生活费,到月,老板不给打生活费,算老板违约吗?
0个拥抱
17条评论
491次阅读
网友
六安二院心理咨询电话
2024-11-24 05:27:59
他们给签订的不生效劳动合同。
他们是公司,签订人也不是老板是中间人的女儿。
一个月工资都没发放,工资是按照月来结算的,合同也是按照月签订的,然后上班到一个月的时候让打生活费,他们就不给打,感觉着给骗过去的一样,辞职过后,说好的双方协商现在电话也不接了,发短信也不回,而且中间人说的那个老板,我连人都没见过。
一个多月,因为双方都不收悉,然后就辞职了。
生活费的事情合同上没有写,是签订合同之后,双方协商好的。
辞职原因是因为他没给打生活费,因为我工作比较特殊得在外地。
谢谢专家。